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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人家点钱被起诉了,我没有住房,法院有权冻结我公积金吗

离婚 2020-02-20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债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保全申请,先行查封被告的房屋,以防止其转移。
    2、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成立的,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归还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查封、拍卖、变卖被告的房屋,用拍卖所得款偿还欠款。
  • 未成年人提起诉讼无论从诉讼法的理论还是实践来看都是没有法律限制的,这一点可以从诉讼的主体资格来看,只要是民事纠纷,任何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不可能具备专业的诉讼常识,很难完成诉讼过程,因此需要法定监护人代其参加诉讼。
    依据是民诉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这里的公民当然包括未成年人。
  •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无相反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对其进行分割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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