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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使医疗保险卡无效,如何取出里面的钱

保险纠纷 2020-02-21 2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社保卡没钱的原因:
    1. 如果你每月都在缴纳社保,那么都会定期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打入到你的社保卡中。如果你买药或者住院消费掉,那么里面就会没有钱。
    2. 一般社保卡有两个帐户,一个是养老帐户,一个是医疗帐户,如果只交医疗保险,未交养老保险的话,是没有余额的。
    除此之外,还有此类情况应该是持失业证参加医保的个人参保人员的可能。
    根据医保政策,个人参保的正常缴费比例为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其中
    3.5%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普通门诊治疗、购药;
    6.5%划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住院治疗。
    而失业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
    6.5%缴费,仅享受医保参保人员同等住院待遇。因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再提现使用,这就意味着失业人员
    3.5%的个人账户资金掌握在自己手中,是“活钱”。
  • 在咱们国家,所有用人单位只要用工,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后就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会劳动保险,这是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也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为强制买的你就能取出来。
    取你是无论如何也取不出来了,买了就是买了,社保既不是银行也不是商品,没有取回、退货之说。要退回只有到你法定退休年龄后了,退也只能退你个人账户部分。
  • 不管是否离职还是在职,社保一旦缴纳不能提前支取,需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参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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