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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租汽车给人,有合法合同。 他拿着我的伪造汽车证件抵押给当铺。 现在我找到车在哪儿了,他们不给我。 我该怎么办,找公安,公安有权取回被害者的车?

刑事辩护 2020-02-21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以虚假手段“租车“,把没有处分权的车辆当做个人私有物品拿去抵押占为己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所以行为人构成诈骗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通常情况下合同内会注明租车人的信息、租车时间、价格等基本信息,我们要首先确认这些内容准确无误,如果对用车过程中某些责任的归属等有疑问,也应当提前和工作人员询问,或者要求工作人员将用车过程中常出现的责任进行解答,同时在合同中指出。租车人关心的一些细节问题,我们会在介绍完租车流程后为大家统一罗列。
  • 抵押合同是民事合同,而抵押权是民事权利,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产生,而抵押权无效也不会导致抵押合同的无效,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不可以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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