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公和婆婆4年前在司法所转让了家的承包地,现在立刻被国家征收了。 婆婆三个人出嫁了,户口里的女儿都没有回来。 你有权回她们吗?

刑事辩护 2020-02-25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的,转让合同无效。
    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拖延表态的除外。
  •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 关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有关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必须落在一起的法律法规。夫随妻的户口或妻随夫的户口,只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工作生活把双方户口迁移到一块的一个原因,并不是什么规定。
    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如果男方也是农村户口,应当在男方所在地分到一份地(现在的地也就没有了)。
      如果村里不给地,建议通过乡政府调解或申请仲裁,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普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