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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让丈夫家改变户口簿上的年龄。 我在那之后离婚了。 我结婚了。 民证局没有看到我结婚的记录。 以前和前夫改变年龄的结婚证明书不是没有生效吗

离婚 2020-03-18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属无效婚姻。如起诉(或协议离婚时)仍未到法定婚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如已到法定婚龄,则按一般离婚案件受理。
    至于证件丢件,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办理离婚登记。你也可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辅助证明材料给相关部门。
  • 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双方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则通常不是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合法婚姻关系,应当认定为同居关系。
  •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法定途径,所以,从原则上说,同居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关系。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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