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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问一下,家里不是结婚了,可以离婚吗?家里共同的钱一个人是不是一半,如果钱压在生意上的话,我就不要店,他要怎么分店里的钱,他说没钱我不答应,这件事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04 1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的房屋从婚姻法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同除非有约定,一般是一人一半的。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就是一个人房产证,如果婚后房产,那么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共同房产可以过户给其中一方。
    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权益受法律保护,
    该住房登记人是两位,两位就是住房共有人,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分割分配住房产权,
    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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