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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租房合同,双方签了名,但是没有盖票是有效的吗?

综合法律 2020-03-11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了避免纠纷,很多人选择订立遗嘱以处理自身财产。遗嘱需要满足怎样的形式?按了手印却没有签字的遗嘱又是否有效呢?   按了手印,但没有签名的自书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使自书遗嘱尽管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但是没有遗嘱人的签名,这是不符合法律形式的。由于这份遗嘱在形式上缺乏法定要件,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是无效遗嘱。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 个人租房合同怎么写,  个人租房合同怎么写,个人租房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三)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动的规定  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年月日
  •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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