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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给朋友开了网店。 我们在某个社交服务上签了合同。 我预约了加盟费的一部分。 最后我认证不通,我不想打开。 他们这样说。 我应该支付违约金。 我这样算违约了吗?

合同纠纷 2020-03-05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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