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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3岁,把邻居家的女孩子摔倒在地,骨折了,现在立刻恢复了精神。 另一方家长要求我们赔偿对方的经济责任,有医疗费、伙食费、车费、障碍补助费( 20年)、神经伤害费、后期治疗费。

交通事故 2020-03-13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 若被造成骨折的话,属于被侵权,可以请求行为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
    而其中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若行为人有投人身意外险的话,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费用,也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费用,这个选择权在于骨折受伤者。
  • 确定具体工伤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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