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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一月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事故,一辆残疾的三轮摩托车!另一方喝醉了!这次事故都是负责的!法庭是捏造的!据说是三次付我钱,但是还没付钱!但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交通事故 2020-02-25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摩托车醉驾的处罚同样适用与其他汽车等类型车辆违规驾驶的相关规定。   摩托车醉驾处罚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犯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相比属于重罪,因此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  
    1、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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