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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们!今天在互联网上借贷公司的贷款,已经被审查过了,但是看到他传真的合同后,发现公司没有贷款义务,是否可信?

合同纠纷 2020-02-25 0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贷款合同同一般的贷款合同一样,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P2P网络借贷有八大优势:
      
    1、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
      
    2、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或券商等中介,供求方直接交易;
      
    3、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
      
    4、产品简单化,操作简单;
      
    5、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少。
      
    6、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7、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8、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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