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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村是搬迁交给我们的市级养老保险,我现在的单位是省级养老保险。 这两种保险以后能合并还是不能合并,我们不交待。

保险纠纷 2020-02-23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能合并。目前规定养老保险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
    合并的三种方法:
    1.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前往各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养老保险回户籍地合并,迁移合并的养老保险,并不影响累计缴纳年限。
    只是在未办理迁移社保手续前,自己要保管好在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以备将来可以顺利凭缴费凭证迁移养老保险。
    2.最好的方法是养老保险随着工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将来来回各地迁移养老保险帐户。
    3.养老保险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养老保险待遇。
  • 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  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
    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amp;quot;缴费记录卡amp;quot;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县(市)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县(市)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县级农保管理机构。
    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中最重要的一个,如果没有及时购买养老保险,员工退休后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单位如果不给买养老保险的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如果无故不缴纳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单位有这种情形的,建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此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纠纷的,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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