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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某医疗纠纷诉讼中作出了鉴定,要求依法在被申请人的漏诊、误治、申请人的受伤情况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 但是,认定的是医疗过失评定+因果关系评定。 就算漏诊,治疗错误也不是真的

诉讼 2020-02-24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医疗事故争议之后,患者(包括其家属)可要求医院内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患者对协商结果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其次,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第三,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可以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 漏诊导致损害的,建议当事人及时申请鉴定,至于赔偿问题,建议当事人最好是用协商的方式与对方解决好赔偿问题,如果以赔偿数额问题发生纠纷,建议可以找个误诊漏诊专业的律师介入,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漏诊导致损害的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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