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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有一个案子,第一次审判已经决定,那辆我有保安的车,我可以请求法庭判决给我封条吗?这请求是过分的?

工商事务 2020-02-23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财产保全或诉前保全都是原告的权利,且原告为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才会同意保全申请。不清楚你提出的是什么异议?对于不该保全之类的异议,法院会肯定不同意的;对于超标的的异议,法院或审查后答复。
    至于驳回异议的方式,保全不是执行,提出执行异议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作出记录签字就行了。但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上级法院会作出正式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或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抵押的房子可以做诉前财产保全吗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1、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抵押、出租等行为。如果法院发现买卖被查封的房屋,可能会对买卖双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查封房屋的目的是防止产权人转移房屋,而房屋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为已经被法院查封,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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