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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媳妇结婚两年举行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当时给了她四万元彩礼,而且生育一子,现在她父母要让她和我离婚并已让她外出打工五个月而且对孩子不管不问我可以起诉她吗?可以让她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18-08-29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破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可以起诉的,而且不是女方提什么条件都得满足她,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法律与事实来判决的,
    2、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除掉债务后你几乎没有任何财产可分了,另外你的工资应以现在的平均水平来计算,如果你不抚养孩子的话,大概每月应支付你工资的20左右的钱做抚养费,
    3、如果你妻子有证据证明你与女朋友同居的话,你是有过错的,应当给予精神损失费,如果你无法一次性支付的话可以要求分期支付的,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用写借条的,
    4、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2周岁以内的小孩都判给女方抚养,除非女方不要等特殊情况,我建议你起诉解决,不会有多大困难的。
  • 没有结婚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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