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家在湘潭,我的妻子在柳阳,请问在长沙的孩子需要领取执照?我的父母在长沙有房子,但是没有把家转到长沙,如果我的孩子想在未来去长沙上学的话?

离婚 2020-02-26 13: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挂靠:
      
    1、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其他亲属,原则上来说不能挂靠户口;
      
    2、并且当事人需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才能迁移;
      
    3、户口迁入后,当事人的子女还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4、建议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办理孩子准生证,需要夫妻俩身份证,1户口本,结婚证,如果离异需要离婚证,双方一致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这个是规定,大家待遇一样。
    至于落户口,当然需要户口本和房产证,才可以办理。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