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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他人有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冻洁了我的银行卡,但我下边有几十人的薪水沒有发,卡上也有钱,也够发放工资,如今厂也关掉,现在我也没工作能力发职工的薪水。我想问一下我这钱职工能否申请办理拿出去发放工资!!

银行 2020-02-24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冻结账户是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
    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
    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
    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1.购销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纠纷;  
    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6.承包合同纠纷;  
    7.联营合同纠纷;  
    8.运输合同纠纷;  
    9.借款合同纠纷;  
    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1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  
    15.行纪合同纠纷;  
    16.居间合同纠纷;  
    17.补偿贸易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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