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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要请问一下,我就是创业者,加盟代理企业那里规定门头招牌得用她们的品牌名字,有合同书受权,可是这样一来就存有门店门头招牌与企业营业执照名字不一样,那样那时候门店开起來是否会被查,那样有木有难题啊您好,我想要请问一下,我就是创业者,加盟代理企业那里规定门头招牌得用她们的品牌名字,有合同书受权,可是这样一来就存有门店门头招牌与企业营业执照名字不一样,那样那时候门店开起來是否会被查,那样有木有难题

合同纠纷 2020-02-22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加盟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 连锁加盟中的接受者通常是独立的零售商,他们根据约定的条件而获得某种特许买卖权(或统销权)和营业权(一般指特许专卖授权者开发出来的商品、服务、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营业场所等营业系统特许权)。相对地,接受者使用特许权要付给特许专卖权者一定的报酬(或称使用费)和承担规定的义务。
  • 有营业执行的个体工商户是可以购买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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