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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经济适用的房子,是O8年的应用,14年的住房,15年的住房,请问我现在可以买第二套房子了吗?第一套是整套。

离婚 2020-02-25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套房交税只是影响契税的缴纳,如果第二套房面积为90平以下,那么减按1%缴纳,如果第二套房90平以上,那么减按2%缴纳,其他费用如下: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的优惠政策,当然不能重复享受,所以也限制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下面是为您整理的经济适用房的适格条件与限制因素: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限制条件: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评定:  
    (一)按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60分;4平方米以下(含4平方米)计30分;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计20分;6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计10分。  
    (二)按户口落户本市五城区年限评分:以申请人或同户籍直系亲属中落户时间最长的进行计分,每年按1分累加,未满1年按1年计算,每户最高分为20分。集体户不记分。  
    (三)对残疾人家庭、民政优抚家庭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每户加20分;同时符合条件的,仍按20分加分计算。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 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 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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