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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19岁未婚怀孕。怀孕四个半月我不想要这个孩子。去医院检查想要流产但是需要引产证明但是男方不愿意把孩子流产。这样可以去派出所调解吗?怀孕四个半月我不想要这个孩子。去医院检查想要流产但是需要引产证明但是男方不愿意把孩子流产。这样可以去派出所调解吗?

调解 2020-03-03 2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未婚怀孕怎么开证明的问题,答案是 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未婚有生育的。 初婚未育的。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 1、未婚引产,男方与女方并非法定的直系亲属关系,此种情形下,医疗机构要求签字,需要由女方的直系亲属,一般为父母在相应的书面材料商签字。承担的什么责任,此种情形下的签字,一般是医疗机构为了保存证明已经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告知了相关的医疗风险义务,以及进一步采取治疗措施取得了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的材料,承担的是进一步医疗措施可能导致的风险与责任。但是,如果最终的客观事实证明,如果医疗机构的治疗措施有误或有瑕疵,且给患者造成损害了,那么医疗机构仍需为自己过错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现严重错误,严重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相关责任医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2、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
    3、公民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4、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3条
  • 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
    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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