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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四个多月,也申请了全额提取公积金,但还没到账,也不知审核结果如何,现又回到原来的公司上班,请问还可以继续买公积金吗?离职了四个多月,也申请了全额提取公积金,也不知审核结果如何,还可以继续买公积金吗?

房产纠纷 2020-02-22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分两种情况:
      
    1、外地户籍的职工,可以在辞职时凭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时办理提取业务;
      
    2、本地户籍的职工,需要在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重新就业,才能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若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若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仲裁等解决,才可以提取相应公积金。
  • 在为员工缴存公积金这件事情上,不存在私企不缴国企要缴的情况,法律法规中的没一个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经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员工可搜集证据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用人单位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意给予提取(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如单位不为职工审核并盖章同意提取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须另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


    2、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对职工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职工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的,不予受理,但须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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