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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想让他把他户口移除去的申请书怎么写呢

离婚 2020-02-24 2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只需要携带如下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随谁;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

  • 一、转户口申请书,并没有规定的具体格式,只要你能说明你的理由就可以了;
    转户口申请书范文

    转户口申请书

    xxx派出所:
       本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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