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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张借条,但不是写的大名,是我的小名,也没按手印,借款是08年7.8号借的,归还应该在9.18但当时他没钱没给,再后来犯法进监狱了,服刑八年多,这都出来两年多了,我也没要,想着给点时间,可两年过去了现在不搭理我,我想起诉追回,我想问的是这张借条还具法律效应吧我有一张借条,借款是08年7.8号借的,服刑八年多,我想起诉追回,我想问的是这张借条还具法律效应吧

债权债务 2020-04-13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4、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

  •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范文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8年2月9日至2008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3%,利息共计人民币壹百捌拾元整,即¥
    1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8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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