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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个自然人写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在自己的房子里谈判一个房子的某种方式卖到了b258000,现在交了b存款50000元,双方当事人签了约,日期。从那时起,双方都没有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这样的合同有效吗?b起诉应当有什么理由。请问,两个自然人写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在自己的房子里谈判一个房子的某种方式卖到了b258000,现在交了b存款50000元,双方当事人签了约,日期。从那时起,双方都没有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这样的合同有效

离婚 2020-03-15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义务: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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