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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些事儿,我丈夫由于欠欠债,下落不明快2年了,我想要和他离异,人们金融机构也有借款沒有还,我想问一下我想哪些做才可以离异,感谢

金融 2020-03-10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
    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
    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
    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 1、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并不因有过错而少分,除非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才有可能少分或不分。
    2、但你朋友老公有第三者过错的证据,你朋友可得到相关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一般对此都判得比较少,我觉得不要也罢,关键是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争取更大的权益。
    3、建议委托律师针对实际情况收集、组织好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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