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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和朋友做后勤,当合伙人没有说几个人合作,那时知道五个人,当时没有签合伙合同,都是口头的,公司法人从我那里用了三张信用卡,还没起来,我该怎么还钱呢?

公司企业 2020-03-01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国家对公司管理的规定比较全面,优点是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  没有借据有其他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也可以,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对方承担债务的录音、录像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你的债权将很难得到保障,法院判决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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