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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国公民,男士45岁,想收留自身的外甥女(17周岁以上)外甥女妈妈重病、爸爸经济发展艰难,乏力养育我想问一下:1、在哪儿办收留备案?是不是在省一级民政厅。彼此全是广东省户籍,深圳市可否申请办理?2、必须哪些办理手续XX中国公民,男士45岁,想收留自身的外甥女(17周岁以上)外甥女妈妈重病、爸爸经济发展艰难,乏力养育我想问一下:1、在哪儿办收留备案?是不是在省一级民政厅。彼此全是广东省户籍,深圳市可否申请办理?2

综合法律 2020-03-02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 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登记管理主体,二是登记管理内容。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二)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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