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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结婚后育有一女,有准生证,因一直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没有领独生子女证,现在女儿入学报名要独生子女证,去当地领证办公室,办理人员说我们已经离婚不给领独生子女证,说如果给我们领了谁来保证我们不生第二胎?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9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独生子女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但“全面二孩”新政在全国实施后,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已不予办理此证,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独生子女证》)的最后一天。
      你的条件确实符合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对于再婚对象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为: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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