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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和我爱人在闹离婚有两年没有同居了,我现在也找不到她人,我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可是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后来,我了解到另一种,就是说两年不同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想知道是不是另一方不到场也可以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和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8-08-29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夫妻婚姻关系不能因为没有同居而解除。不同居不能自动离婚的,离婚只有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需双方一起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诉讼离婚的,一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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