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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全额缴纳社会保险,有10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2-25 13: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
    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 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社保征缴范围是怎样的,  
    一、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保具体是指什么  社保即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无相反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对其进行分割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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