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那部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 2020-03-02 0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不构成我们民法上所谓的“债”,所以现在成年以后是不能再和父母要抚养费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父母又有给付的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父母给付抚养费,是基于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父母必须尽的一种义务。如果子女成人以后,父母是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的。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就是说,离婚后,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无论一方是否存在婚外情,这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关,同时,另一方也须支付孩子的扶养费。
    《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索要过去的抚养费用的,对这种请求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因为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是为了保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现在子女已经成年了,就没有实际支付的必要了。
      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夫妻双方都在,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个义务;一方由于离婚未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没有尽抚养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当时你父亲不提出要求就表明愿意独自承担这个义务。
    因此,虽然只有你父亲一方尽了全部抚养义务也不能向对方追索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条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子女的正常权利,父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后,对方父母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因子女由谁抚养而改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子女同样有被抚养、教育的权利,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