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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有不良习惯,且有案底,那时候他没露实底实际上都是婚骗,人们有一个闺女,大部分全是我还在养育,男性没担负起养家糊口义务,而且人们争执中他将我击伤,现在我一心离异,他果断离不了还威胁伤我们家人,我该该怎么办男性有不良习惯,且有案底,那时候他没露实底实际上都是婚骗,人们有一个闺女,大部分全是我还在养育,男性没担负起养家糊口义务,而且人们争执中他将我击伤,现在我一心离异,他果断离不了还威胁伤我们家人,我该该

离婚 2020-03-05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的确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即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男方婚外情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不经过调解直接判处离婚。
    首先,必须是在离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但没有离婚,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如果您不与您丈夫离婚的话,就谈不上损害赔偿的问题。
    此外,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因为,《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能约束与婚姻家庭关系无关的第三者。
    何况,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还都没有对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而只是把它们当作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 骗婚通常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的就构成骗婚,现实中常见的骗婚形式表现为:
    1、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
    2、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 如果是属于骗婚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并第一时间保证自己财产安全。 如果不是骗婚的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一方有外遇 ,离婚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应从有利于小孩的教育和成长的角度确定小孩的抚养关系。当事人收集上述证据后,就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主要是双方的经济水平、对方的过错程度、与孩子的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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