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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不想卖自己的房子,但合同已经签订,收到7万元(28万元),请律师解决:我该怎么办?我会损失多少?

离婚 2020-03-03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一房二卖,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已付款两倍以内的赔偿。但这个司法解释并不适用于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交易的违约责任,还是适用一般合同法的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实际损失高于约定标准,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但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实际损失的数额,是个问题。
  • 签订租房合同,交了定金,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不想租了,必须与对方协商,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租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恐怕也是不能退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订金”和“定金”虽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样的意义,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懂法的。一般来说是不能退回的,这个具体要看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关于装修定金的约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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