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我丈夫有一个合租房子,现在我们要买这个房子,我丈夫在外地,我丈夫在外地,我丈夫可以在外地办一份公证吗?

离婚 2020-02-27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办理:原户主委托人来办过户手续是代替不了的,必须经过原户主现在的地方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是公证员按双方要求进行公证,有一个专门公证文本。如果说户主委托的人,带着户主的委托书是你们之间认可,但是房产局是不认可的,房产局认的是国家的公证处的公证书。
    如果说原户主进行了公证快递给你,你就可以持着委托书和原户主的合同在持自己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去房产局服务大厅办理了。
  •   委托公证处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被判死缓的当事人有权利行使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利委托公证处房屋买卖。需要服刑人员家属先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申请,拟写好委托书,公证员到监狱会见服刑人员,由本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指印即可。
  • 公证所需要的材料,须根据公证事项来决定。如果是婚姻关系公证(一般是涉外民事关系与继承关系)只需要结婚证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比如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则需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