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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揭买房,房产证上可以只写妈妈和女儿的名字吗?女儿才十岁

离婚 2020-03-02 1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
    再次简单说明几点,如果有需要可以具体交流: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拆迁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包括土地和房产二部分补偿给拥有该物权的所有权人。拆迁也分货币拆迁或异地安置。货币拆迁一般会对房产或土地单独计算费用。
    异地安置会按你土地房产面积给予一定补偿后,给出具体面积的安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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