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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拆迁前的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据我、丈夫和两个孩子说,拆房不仅仅是房间抵押,我还付不起丈夫超过20万日元的钱。 新的房地产证明书上也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离婚了的家必须分给丈夫吗对不起,拆迁前的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据我、丈夫和两个孩子说,拆房不仅仅是房间抵押,我还付不起丈夫超过20万日元的钱。 新的房地产证明书上也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离婚了的家必须分给

离婚 2020-03-11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假如房子没有相关证件,被认定是违章建筑,那就没办法得到补偿,或者只有少量补偿。
    农村房屋一般需要三个证件: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二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三是房产证(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因为农村房屋发证才刚开始试点,所以各地情况不同,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具体咨询。
    目前农村有很多房屋是没有完备的合法证件的,但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可以进行补办手续。
    如果不能补办手续,大部分是能够获得相应补偿的:
    在知道被征收拆迁的消息后临时抢建的,不赔偿建筑,只补偿建筑下边的土地;
    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但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包含两类,一是房屋安置补偿,就是旧房换新房的补偿,一般都是一次性补偿。
    二是临时安置补偿,一般都是按月领取补助,补助标准各地不统一。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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