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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想问问,我的朋友怀孕六个月后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不能堕胎!她不想做大事,她想生一个孩子给一个没有子女抚养的丈夫和妻子!现在看看这个孩子即将出生!

离婚 2020-03-08 15: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收养过继,亦称"继"、过房、继嗣。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
    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 认定夫妻扶养权利和义务,应把握以下四点:
    1、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
    2、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
    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势如何,也不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状况怎样,夫妻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因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必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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