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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现已26年了,城市户口,婚后6年时(1991)丈夫海外伯父出的钱说给侄子买了现居住的房子,我们3口之家就一直在此房居住,因房证上是公公的名字,如果按照以前的法律,婚后8年后如果夫妻离婚,妻子也可分得一部份。我想问一问如此状况,如果现在夫妻离婚的话,是不是妻子会净身出户?

离婚 2018-08-29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是通过双方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归一方所有,二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否则,法律上并不会判决任何一方净身出户。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房屋现价的一半或折抵小孩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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