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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用信用卡分期付过手机费。 因为没有钱,所以迟到了一年。 刚过期的一年,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短时间内不能去法院,短时间内我就回来了。 你还没有上黑名单吗?

综合法律 2020-04-29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黑名单贷款买房,银行都会查看借款人信用情况,如果逾期情况较为严重,则无法获贷。反之,如果逾期次数较少、金额小,并且事后已按时足额还款,银行会酌情考虑为其发放贷款。
    黑名单的话就没法跟银行打交道了,要结清满1年以上,或时间超过5年,才能不影响或影响较小。
  • 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信用卡透支超过三个月未还款,而且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建议及时筹措资金还款。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分期付款合同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具体情形,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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