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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6口人团本只能2个是城镇户籍户口,可是在我未申请办理的状况下全莫名其妙变为城镇户籍户口。如今因我们家房屋办理房产证规定要农牧业户口的才办的到《是在乡村买地建的房》。假如户口所不让我们改,我是否能够 走法律法规方式想办。我们家6口人团本只能2个是城镇户籍户口,可是在我未申请办理的状况下全莫名其妙变为城镇户籍户口。如今因我们家房屋办理房产证规定要农牧业户口的才办的到《是在乡村买地建的房》。假如户口所不让我们改,我是否能

离婚 2020-02-28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人既应当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材料,又应提交房屋是合法建造的资料。即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
    单位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房屋建造合法的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划核实证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房屋基础测绘成果和项目测绘成果、若为开发企业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申请初始登记还需提交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说明等。
    房屋初始登记应当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在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易大厅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转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并为申请人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书。
    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交纳相应登记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什么样的房子可办房产证预购商品房怎样考察合法性,是否五证齐全就一定可以办理房产证?就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出售商品房多为预售商品房的情况,购房者往往希望在购房之前就能够了解到所购的房产是否合法,是否能够顺利的办理房产证。
    此时,房屋并未建成,还不具备初始登记的申请资格,因此房屋管理部门难以了解房屋的建造手续是否合法,购房者可通过考察五证的方式来了解所购房产是否具备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基本资格,这五证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性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那么是否具备五证的房产就一定具备办证条件,顺利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呢?也不尽然,若开发建设单位完全按照用地范围和规划指标建设房屋,房屋质量又经过质检合格,当然就应当属于合格产品,办理初始登记顺理成章;但如果开发单位没有在用地范围内或没有按照规划指标的要求进行建设,出现了擅自改建、加建的情形,或房屋质量不合格没能通过竣工验收的,就属于不合格产品,是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坐落平面图或分户平面图;
    5、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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