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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结婚的时候离婚了,法院判处他们一楼和二楼的一部分,我结婚近7年了,我的父亲总是找到我的妻子的东西,我的家庭两间房子,但是我的父母坚持卖房子,但当我结婚的时候,当我支付三楼,我有权利不让他卖房子?我的父母在我结婚的时候离婚了,法院判处他们一楼和二楼的一部分,我结婚近7年了,我的父亲总是找到我的妻子的东西,我的家庭两间房子,但是我的父母坚持卖房子,但当我结婚的时候,当我支付三楼,我有权利不让他卖

离婚 2020-02-2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之间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协议的效力是没有问题的。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是否买卖由你们自己决定,但是对方如果对于房子有份额,想要拿钱还债的话,肯定是要主张房子分割的,那么只能卖掉将售房款分割。如果你们不愿意卖房子,可以买下对方的份额。除此之外,法律上没有其他的办法。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能够达成协议的,直接到明证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有关办理,并依法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将离婚协议备案即可。不能协商的到法院由法官进行依法判决即可。
    法院会以平等为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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