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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用了一个13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租用限期是三年,我早已用了一年一个月了,由于环境保护局不许我制造了,如今也有2年的租金没送屋主呢,我觉得终止合同,屋主如今不许终止合同,人们严重损失,问一问怎样处理这一难题。我租用了一个13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租用限期是三年,我早已用了一年一个月了,由于环境保护局不许我制造了,如今也有2年的租金没送屋主呢,我觉得终止合同,屋主如今不许终止合同,人们严重损失,问一问怎样处

环境保护 2020-03-01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设备租赁的期限,租赁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约定是有效的,超过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就是无效的,转租人只有在自己约定的租赁期限有发言权,除了约定期限就失去了发言权。
  •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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