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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抵押贷款,这个月贷款还没有上涨。 汽车被从贷款公司拖回第三者。 合法吗

离婚 2020-02-29 1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
    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 贷款的发放必须是银行才有的资格,而公积金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就必须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负责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查,银行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公积金中心收取贷款的利息等增值收益作为管理费用以及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由于贷款具有风险,风险准备金也要从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
    银行要发放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取得承办权之后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批后,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同时将委托贷款基金划入银行的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
    银行凭“委托放款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贷款划付手续。发放完贷款,承办银行向客户提供回单,并将有关放款资料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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