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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结婚了,但是没有收据。 今年他的父母全部买了房子,我的家人没有收到钱。 他家人的意思是写下我丈夫的名字,买完房子后拿到收据的房子和我没有关系吗? 如果离婚了我就不知道了

离婚 2020-02-29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没领证,这种状态属于非法同居,只能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当然孩子应属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这种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只需要自己写一个协议即可,当然协议中需要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分配好,孩子由谁抚养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也可以约定好孩子的教育抚养费问题,女方坚持要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呀,她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要孩子呀。
    当然孩子最好跟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无论女方是否支付抚养费,从法律上都不能让她和孩子彻底断绝关系。起诉的话他们未婚生子不会受到法院的处罚。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房屋该如何分割:
    在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的财产权益,而取得房产证也是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及后续付款行为所致,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的处理:
    根据《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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