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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要离婚了,但我怀孕三个月了,两年后,他强迫我杀了孩子。我不想打断孩子,现在回到母亲的家里。他说我不在乎,给我一分钱,彼此分离两年。我想问问,他是否真的这样做是放弃罪?

离婚 2020-02-28 1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在有些国家有夫妻别居制度,比如法国和英国,别居方式有协议别居和法院判决别居两种方式,别居期间双方约定对子女财产等的处分方式,如阿根廷法律不允许离婚,因此夫妻只能长期分居。但是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另外要注意的是,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 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病的严重情况,是否达到遗弃的程度来具体分析。
      相关法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离婚诉讼中只有以上四种情形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一方患精神病不在其列。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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