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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就是一家加工厂的一名普工,我入厂的情况下,她说试岗3月,而我都还没保证3月就过年啦!我觉得在放假了以前还清全部薪水,但是里边的技术人员说,薪水要来临年派发,要压一个月,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感谢你的回应您好,我就是一家加工厂的一名普工,我入厂的情况下,她说试岗3月,而我都还没保证3月就过年啦!我觉得在放假了以前还清全部薪水,但是里边的技术人员说,薪水要来临年派发,要压一个月,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20-03-16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过年不放假上班的,属于法定假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而不是涨工资。
    2、法律保护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员工当然要遵守,不能因为不放假、不涨工资就不上班,这是不对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旷工、自离的员工。但老板说“之前做的几天事没工资”是不对的。如果老板克扣、拖欠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被克扣、拖欠的和赔偿金,对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 试用期发生工伤如何索赔
    试用期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首先要看该单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体。如该单位无用工主体,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按民事案件处理,而民事案件赔偿是要按过错来承担责任的。
    2、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务必要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如果无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拿用人单位给发的工作证、上岗证、工资单、员工手册或工友证明等能够证明与该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为从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为3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是否构成工伤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如对工伤认定无异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
    试用期间的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如果受伤时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可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以上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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