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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2月3号买的车,2018年4月15号,出了车祸事故,左边2个汽车车门和左倒车镜,前挡风玻璃,左边轮圈必须拆换,窗框有形变,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除开车子的维修费用保险赔付之外,我能规定另一方赔偿车子的折旧费和别的吗?我2018年2月3号买的车,2018年4月15号,出了车祸事故,左边2个汽车车门和左倒车镜,前挡风玻璃,左边轮圈必须拆换,窗框有形变,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除开车子的维修费用保险赔付之外,我能规定另一方

保险纠纷 2020-03-02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车子不要动,直接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让你自己拍照然后去理赔中心,这也没问题的。
    2.如果你买的保险为不计免赔,不在现场也可以报警,让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只赔偿70%。
    自己车子损坏的话要看你有没有买商业车损险,普通的交强险只是对第三者的赔付,如果你撞的门坏了事可以赔的,买了车损险的话直接在现场报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拍照以后就可以全额赔付了。
    首先要确定车子已经通过年审,而且不是酒驾哦,要不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 交警给你的事故认定书,有一份是给你的,你不需要给对方或者交警。
    如果你们双方真的达成了赔偿,可以签订一份赔偿协议。
    1.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你所有的证据原件都不应该给对方,包括交警。你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是要原件的。
    2.你所有的损失都应当由对方承担,这一点你不必担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这与你没有关系。如果你评不上残的话,应该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但可以要求营养费。
    3.你还可以要求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你出院时尚未痊愈(包括需做二次手术),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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