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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合同是否要求公证?未经律师证支付费用律师是否违法?

合同纠纷 2020-03-19 22: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是根据行为,因此建立委托代理的方式之一是订立委托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代理人取得代理权。有书面授权委托合同,就无需单独的授权委托书。还有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合同这句话是不对的,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
  •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而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也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这些法律规定表明,委托人不但在出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法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委托合同也可解除。
    因为委托合同的建立是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这种信任若发生动摇,委托合同也随之丧失了存续的根基。
  •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  
    3.委托书文本;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授权委托书办理注意: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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