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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如果有人保证500万,保证500万,向银行支付的债务有530万(本金和利息),保证人和物保一起在500万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保证人和物保承担500万的保证责任?

银行 2020-03-02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5、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6、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源于保证合同,若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亦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保证人自然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为了骗取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而互相勾结、策划手段,布下圈套而使保证人就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保证人对此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主合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而合同的精神则在于缔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一致。无论民间借贷合同的债权人对保证人实施欺诈,还是运用生命健康或财产利益的侵害对保证人实施胁迫,即使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该保证合同仍为无效,主合同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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