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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被狗咬到了??狗主不愿意承担责任??逃掉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3-02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狗咬人了怎么赔偿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第一,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本案原告提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请求完全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第二,必须指出,我国法院对受害人提出的上述请求是否支持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即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人民法院才会对受害人提出的请求予以支持。
    具体言之,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只有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才可以将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入误工补助费中;交通费则指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至于营养费,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要承担偿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按贷款合同约定逾期利率支付利息。如果经法院判决仍拒不偿还的,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另外,有能力偿还或者部分偿还的,经法院通知仍不偿还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执行,包括罚款、拘留等处罚。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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